安康:销售过期食品 依法处罚商超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杨庭聿)4月14日,安康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在安康万乐城人人超市购买的销售番茄酱、饮料和沙拉酱已过期”的过期投诉,该局高度重视,食品商超新华百货新街口店立即责成所辖建民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依法
建民市场监管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到万乐城人人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处罚南宁百货股票当场未发现过期食品,安康经消费者提供的销售购物小票、购买的过期过期食品和对超市负责人询问等多方调查取证,超市负责人说工作人员发现有过期食品后,食品商超已清查下架,依法建民市场监管所对下架过期食品进行了暂扣,处罚并立案查处,安康同时对消费者购买的销售过期食品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处理。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过期维护健康稳定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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